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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温情调解化纠纷,满意锦旗添动力

  发布时间:2025-03-27 15:46:40



    3月26日,当事人李某将一面印有“人民的好法官 正义的守护者”字样的锦旗送到浚县法院,向承办法官张晶晶表示感谢。
    2024年7月6日,原告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被告张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相撞,致两车损坏,原告李某及乘坐人曹某受伤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被告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。后原告李某、曹某与被告张某就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,诉至浚县法院。
    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件,逐步推进案件流程。在原告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同时,考虑到被告赔付能力有限,承办法官便耐心细致地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,详细了解原告治疗花费情况与被告的赔偿意愿,努力寻找案件处理的最优解。最终,承办法官通过面谈、电话联系的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释法明理,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,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    浚县法院将继续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审判工作的动力,继续坚持“如我在诉”的司法理念,在追求案件办理效率的同时,把握案件办理的温度,厚植司法为民根基,以初心守护公平正义,用实际行动传递法治温暖。

供稿:王珂 | 编辑:王馨浩

初审:谷梦龙 | 复核:张玉伟 冯小明 | 终审:张晓松

责任编辑:王馨浩   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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